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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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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0-03-25    作者:zhaosheng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素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美誉的山东省德州市,位于主城区古运河畔锦绣川风景区附近。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目前,学校占地81.6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33.5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2.83万册,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13个数据库。现有专任教师668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380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207人,专业课教师中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172人,有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和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两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实践教学条件先进完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0.98亿元,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个、市厅级科研平台7个、校级科研平台10个。建有智能物流装备实验室、工业机器人控制实验室、虚拟现实(VR)全景实验室、全景漫游制作实验室等226个实验实训室和机械制造实训中心、国家级中央空调设备检测中心、建筑技能实训中心等6个校内实习实训中心,建有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97个。完备先进的实践教学条件,很好的满足学校各专业学生的学习需要,为培养“基础厚实、技术扎实、创新意识强、实践能力强”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提供了保障。

学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需要。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开设本科专业27个,高职(专科)专业35个,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以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两翼,以能源和智能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为省级本科优势特色专业;其中,数字媒体技术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获批省级一流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实施校企双主体育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全面发展,学以致用”的育人理念,实施“校企耦合、产教融合”的“双合”人才培养和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上做到了“五个共同”,即“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选配师资队伍、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开发课程、共同编撰教材”。“产教融合”实现了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的合一,突出培养“双实双强”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三年,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75项,省级奖392项;连续两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参加考试学生上线率均在36%以上。

学校突出内涵式发展,师生科研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近三年,学校教师主持教育部重点课题、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0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科技攻关)项目1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项目2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3项、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23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8项、其它市厅级项目110余项。获山东省教学成果奖5项,山东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教师公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1400余篇,师生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00余项。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学校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升学、留学”四个出口,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学校实施就业工作“一二三工程”,即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目标,实现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个满意,重视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工作服务、就业跟踪服务三项工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突出通用核心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良好的综合素质保证了学生高就业率、高薪高对口率就业,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建校以来,历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2012年,学校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学校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办学业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2012年11月,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2019年4月,学校被推举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监事单位”。2019年学校被评为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学校还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民办教育三十佳品牌学校” “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山东省高校思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要求,山东华宇工学院将继续秉持“培育英才、振兴中华、回馈社会、造福桑梓”的办学宗旨,坚守“为学生成人成才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实用的知识技术”的使命,以提高质量为主题,以特色发展为主线,立足区域,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应用技术研究能力,培育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等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高校推荐、考生自荐和退役士兵三种类型。其中,考生自荐实行增列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高校推荐的招生计划为420人,招生专业为8个,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学科门类

招生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0

2

工学

080207

车辆工程

40

3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0

4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0

5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60

6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60

7

管理学

120105

工程造价

40

8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0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四)2020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考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第十三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语种,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投档录取

高校推荐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达到学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实行增列计划,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退役士兵专升本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投档录取要求与高校推荐考生相同。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免试政策的规定。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收取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16800元/学年(含专业注册费、学分学费),学制两年。

第十八条 学生退学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文件(鲁教财字〔2010〕27号)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奖学政策和助学措施

奖学金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助学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执行国家和山东省助学金相关规定;三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中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1618、0534-2551818

监督电话:0534-2551718

招办传真:0534-2551527

学校网址:http://www.huayu.edu.cn/

E-mail:zsbgs@sdhyxy.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